定。
* 1 阶段 施工的进行检测
1)调查房屋图纸资料及建造、改建和使用历史,必须要的的建筑平面图;调查与相邻工程之间的相邻小区道路、围墙是否有开裂、严重倾斜变形现象。
2)调查并确认房屋基本结构体系,分析结构薄弱的环节。
3)检测房屋沉降、倾斜情况,应重复测不少于2次,取中间值作为监测初始值;在道路标识(路灯、道路路面等)设置监测点,观察地面的沉降对管线的产生
影响,应重复测不少于2次,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
4)检测并记录房屋已有完损状况,采用描述、照片等记录现状,调查建筑物室内外的裂缝与损坏现状的原因,分析房屋的完损等级及抗变形能力调查,并且
布置裂缝监测点。
5)调查基坑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等,分析施工对房屋产生的影响。
6)提交施工的检测报告。
* 2 阶段 施工完毕后的复测
1)复核检测一般建筑沉降、倾斜变形情况以及**道路路面沉降监测对**管线的造成的影响;
2)复核一般建筑的裂缝与损坏情况;
3)比较相关裂缝、房屋变形的发展情况;
4)分析相邻工程施工对一般建筑的影响程度;
5)结合结构的特性分析新建工程施工影响的程度,提出处理措施建议,对损伤提出处措施和建议;
6)提交检测与监测总结报告。
对周边房屋的检测鉴定有利于保证再施工的过程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要重视,应选择房屋鉴定公司进行检测鉴定。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