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设施检测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消防设施检测工作,不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月检测、季度检测和年度检测工作。
三、关于窗口受理制度
申请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时,应提供取得相应等级书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不得使用消防设施调试开通报告替代。
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等级明文件等申请材料,不要求建设单位另行提供,由各级机关消防机构行政服务窗口受理人员或项目主(协)办人通过总队“福建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直接查询并下载,核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真伪性和时效性。
建筑消防设施合格出具之日起50日内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逾期视为无效检测报告,按照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形不予受理,同时告知建设单位应重新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施检测。
申报时提供的有关工程竣工图纸*包括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仅需提供土建工程总平面图、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平面布置图等反映建筑防火真实情况等被动防火设计竣工图纸。
四、关于现场验收制度
简化建设工程单项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时,仅对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安全疏散等建筑防火方面的子项或者单项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取消消防电梯、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其他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子项或者单项的检查及功能测试,直接采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技术规程》出具的检测意见和结论。
简化验收(检查)记录填写。对消防设施子项或者单项的检查结论直接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记录表》内按照检测报告的结论填写,并在检查情况和综合评定意见一栏中明确注明采用的检测意见的单项名称、的文号、技术服务机构名称等信息,在单位类别下方,手工填写检测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名字。
开展灾后农村房屋鉴定排查与重建
排查整治主要包括:全面开展排查评估。对所有受灾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逐房建档立卡,分类评估。
对评估为“安全可居住”类的,有序组织群众返家入住;
对评估为“存在安全隐患”和“严重受损”类的,立即组织人员搬离,设置警戒标志等,并开展专业鉴定
以及对隐患房屋进行专业鉴定。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隐患房屋进行鉴定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定。
对鉴定为A、B级的房屋,有序组织群众返家入住;
对鉴定为C级的房屋,出具加固方案;
对鉴定为D级的房屋,组织实施拆除。
开展受损房屋修缮重建。
对C级房屋,根据房屋加固整治方案,组织施工队伍,有序开展加固整治,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对D级已拆除房屋,进行重新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