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房鉴定标准认定,危房可以分为不同等级。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危房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鉴定方法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随着现代化城市化建设的推进,住宅、地铁、商场、写字楼等等大型建筑工地随处可见。但是,与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了。较严重的问题就是基坑工地周边房屋出现裂缝和沉降。
工地有没有按规程办事,工地的施工是否按流程施工,意外情况是否及时汇报上级等诸多原因,从而诱发出工地周边房屋裂缝、倾斜等事故。所以在工地施工前应考虑到这一系列相关问题,在施工前对周边房屋进行布点检测监测,在施工过程中监测工地周边房屋的安全性或者房屋损坏趋势,从而及时了解工地周边房屋安全情况,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如果工地周边楼房地面开裂,那么楼房主体结构是否受到了影响?影响是否会危及安全?这些情况房屋检测机构都会考虑,专业的房屋检测机构会对周边房屋进行布点,进行沉降观测和房屋主体结构的检测,然而正在进行基坑开挖应该停止施工,必要时进行基坑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