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工程:
表面平整度、墙面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的检测方法与土建之抹灰工程的检测方法相同。
7、墙砖或石材铺贴工程:
1)、表面平整度、墙面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的检测方法与土建之抹灰工程的检测方法相同。
2)、空鼓:小锤轻敲所有墙面。
8、地砖或石材铺贴工程:
表面平整度:在一个房间内按“米”字形(房间四角及中间部位)分别将2米靠尺置地并保持水平状,用塞尺读数。
9.水电安装工程:
1)底盒高差;使用钢尺与钢片插尺测量。
2)相邻面板高差与平整度:使用钢尺与钢片插尺测量。
10、非评估内容的实测实量增加项:
1)抹灰墙面墙根200高范围内的平整度:增加这一项的原因是因为其平整度差,后贴的精装修踢脚板容易空鼓、脱落。
2)户内强弱电电箱位子的偏差:增加这一项的原因是因为电箱位偏差过大后会影响玄关柜的侧板安装。
3)预埋给水排水位置偏差:增加这一项是如果偏差过大会影响洁具的安装。
4)空调排水管预留洞与空调插座位的偏差:增加这两项是因为如果位置不适当,入伙后住户的空调安装会出现困难。
5)预留柜龛(嵌入式柜的小凹间)的尺寸与边线的水平、垂直、方正性:增加这一项是因为如果方正性、直线度、水平度、垂直度偏差过大,嵌入衣柜后会出
现缝隙、边线条大小头,常常会成为一个拒收房的理由。
实体实测实量偏差整改措施
土建部分实测实量偏差在50%范围以内且不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或不影响使用,可以不进行修复。
1、混凝土工程:
1)、墙柱混凝土平整度及垂直度**标部位,凹陷部位采取抹灰层加厚(**过35mm厚增加一道钢丝网),凸出部位应进行打凿;
2)、顶棚表面平整度:偏差**标3mm以内,采取水泥腻子分次刮平修复;偏差**标在3-10mm以内,采取石膏腻子或石膏砂浆分次刮平修复;偏差**标在10-
30mm以内,采取干粉砂浆分次刮平修复,局部位置进行打凿;偏差**标在30mm以上,应采取打凿与干粉砂浆刮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修复;干粉砂浆厚度应控制
在20mm以内;顶棚平整度偏差修复严禁采取挂网的方式进行。
3)、楼板截面尺寸偏差:楼板截面尺寸偏差在设计值的10%以内的,将实测楼板厚度数据发往设计院进行审核,满足安全要求,可以不进行加固,由设计院出
具满足安全要求的相关文件即可;楼板截面尺寸偏差在设计值的10%至15%之间的,由专业加固单位在该楼板底部纵向及横向粘贴高强碳纤维带,间距300-
400mm,并出具加固验收合格文件;楼板截面尺寸偏差在设计值的15%以上的,需要对该构件提高一个等级要求进行加固或拆除该楼板重新浇筑,采取加厚20%
的截面尺寸,楼板表面进行凿毛,铺设冲压钢板网,板块四周梁内植入ф8@400钢筋,锚固长度不低于14D,对钢板网拉接牢固,其余部位植入ф6@600钢筋,钢
板网验收完毕,表面浇筑高聚物干粉砂浆。加固补强均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2、抹灰工程:
1)、墙面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偏差**标3mm以内,采取水泥腻子分次刮平修复;偏差**标在3-10mm以内,采取石膏腻子或石膏砂浆分次刮平修复
;偏差**标在10mm以上应采取干粉砂浆分次刮平修复;修复过程中视现场情况宜采取局部打磨与刮平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门洞尺寸偏差:洞口出现正误差**标(洞口偏大),采取干粉砂浆分层修复;出现负误差**标(洞口偏小),应将抹灰层凿除,重新抹灰。
3)、房间方正度偏差:对比设计开间尺寸,开间尺寸出现正误差**标(现有房间开间尺寸比设计尺寸偏大),方正度出现**标时,应采取干粉砂浆刮平修复;
开间尺寸出现负误差(现有房间开间尺寸比设计尺寸偏小),方正度出现**标时,应将抹灰层局部凿除,利用改性砂浆进行修复。
4)、窗框内侧与内侧墙面大小头偏差:窗框内侧与墙面内侧大小头偏差**过允许偏差时,首先检查窗框垂直度及与外侧墙面偏差是否**标,如**标,应拆除窗
框重新安装;如未**标,则墙面平整度或垂直度初显**标,应检查相应方向的房间开间尺寸,开间尺寸初显正误差时,对测量距离偏小的一侧采取干粉砂浆刮
平修复;开间尺寸初显负误差时,对测量距离偏大的一侧抹灰层局部凿除,采用改性砂浆进行修复。
【 摘 要 】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
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一、怎么检测房屋质量是否合格
注意,房屋质量检测要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如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检测管理人员和检测试验设备,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报经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资质审查合格,并发给证书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各检测单位的专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房屋质量检测的有关专业技术,掌握检测标准和方法,经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资格审查合格,持有检测作业证书。
二、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针对有关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