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基本要求
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抗震设防烈度:7度;
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
地震分组:**组,反应谱特征周期取0.90s;
场地:Ⅳ类;
抗震鉴定分类:B类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为40年。
7.2 地基和基础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4.2.2条*4款规定,7度时地基基础现状无严重静载缺陷的乙类、丙类建筑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测量结果表明,该房屋整体倾斜规律不明显,较大倾斜率为5.49‰(含原始施工误差),仅个别测点倾斜率**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规定4.0‰的限值。
房屋建造使用至今约10余年,目前未发现上部结构及周圈散水排水沟有因不均匀沉降而造成的裂缝和变形,该房屋的地基基础可评为无严重静载缺陷。因此,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7.3 上部结构的抗震鉴定
7.3.1 一般规定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5.1节“一般规定”的相关条文,对该房屋进行外观及内在质量的评定结果如表9-1所示。根据抗震措施鉴定的结果,该抗震构造措施中部分纵横墙交接处的构造柱设置、楼梯间设置及出屋面楼梯间墙体拉结筋设置等不能满足抗震构造措施要求。
8 抗震承载力验算
9.1 验算条件
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结构研究所PKPM系列软件对上述房屋考虑屋面新增一层的荷载后进行整体抗震验算,计算针对B类建筑的具体情况。模型中,材料强度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取值;荷载取值情况如下:
基本风压:0.55kN/m2,地面粗糙度:C类;
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加速度0.10g;
9.2 验算结果
计算结果表明:一层及二层部分墙体抗震承载力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抗力与效应之比为0.44~0.84;一层及二层部分墙体抗压承载力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抗力与效应之比为0.18~0.94;一层及二层墙体高厚比能满足计算要求;混凝土构件配筋基本满足计算要求。 屋面新增一层后,上部结构荷载为18257.3 kN,条基及*基基底面积为174 m2,基底应力为104.93kPa,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
厂房改造安全检测鉴定,掌握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及耐久性:
(1)安全性。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结构应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作用和变形而不发生破坏;在偶然事件发生后,结构仍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例如,厂房结构平时受自重、吊车、风和积雪等荷载作用时,均应坚固不坏,而在遇到强烈地震、爆炸等偶然事件时,容许有局部的损伤,但应保持结构的整体稳定而不发生倒塌。
(2)适用性。在正常使用时,结构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如吊车梁变形过大会使吊车无法正常运行,水池出现裂缝便不能蓄水等,都影响正常使用,需要对变形、裂缝等进行必要的控制。
(3)耐久性。在正常维护的条件下,结构应能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满足各项功能要求,也即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例如,不致因混凝土的老化、锈蚀或钢筋的锈蚀等而影响结构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