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没有按消防设备用电线路敷设,用普通灯具应急灯具,在火灾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且照度低,疏散指示数量少、照度不足、安装位置不当。
2、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时不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应急广播未按着火层和上、下层同时动作的要求进行调试。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不能监控用于火灾事故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且不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使扬声器播音的功能。
七、消防电梯
1、井道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
2、消防电梯机房与其他电梯机房之间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3、井底未设排水设施或排水井容量小于2.0m3或排水泵的排水量小于10升/秒。
4、首层未设供消防员**的操作按钮。
5、有的电梯迫降后,不能继续投入运行。
八、消防供电
1、一类高层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电。
2、消防控制室无法监视重要消防设施的供电电源。
3、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其供电线路未选用耐火型电缆。
4、楼梯间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发挥其正常功能。
5、有的系统不能满足二路供电的要求,有的虽配备了发电机,但容量偏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
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排烟风机房的供电,未在较末端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九、防火分隔系统
1、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不能实现“两步”降。
2、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没有下降到底。
3、同一防火分区内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多樘卷帘没有群降。未按着火层和上、下层同时动作的要求进行调试。
4、防火卷帘动作及到底的反馈信号在消防控制室内不能显示。 5、普通防火卷帘没有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
6、防火门未安装膨胀密封条,住户的防火门都带有猫眼,防火门联动控制时,防火门不能自动关闭且不能向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反馈动作信号。
7、常开式双扇防火门未装设闭门器和顺序器等。
8、防火卷帘的座板与地面间隙大于20mm。
1)火灾自动报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喷头、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3)消防给水系统较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并用水泵接合器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水炮检查不少于一次。
4)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检验泡沫液质量;校验仪器仪表。
5)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功能,并进行模拟喷气试验;校验仪器仪表,存储容器称重。
6)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卷帘门及电动防火门的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消防广播切换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正压送风或者机械排烟系统功能,并测试风速、风压值。
7)消防供电设施功能检查,主备电源切换,检验供电能力。
8)灭火器称重和剂有效期检查。